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2112-00053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12-01 17:1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负责人解读
信息来源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导航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其它
信息名称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滨涛对《宣城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内容概述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滨涛对《宣城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滨涛对《宣城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2020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皖发〔2020〕11号),为新时代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指明了方向。我市是中医药学“新安医学”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良好的中医药群众基础和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将中医药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协同发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中医药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但目前我市中医药事业也面临基础薄弱、中医药人才紧缺、传承发展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因地制宜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二、起草过程

3月中旬,黄敏副市长带队专题调研中医药工作。4月,我委牵头草拟了《实施方案》,书面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林业局、旌德县政府反馈意见均予以采纳,宣州区政府、宁国市政府反馈意见部分采纳(已出台相关文件或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6月,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征求意见,我委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后再次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反馈无意见。先后提请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进行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并经市卫健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政府办合规性审查修改完善。8月5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我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0月9日,五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我委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宣城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包括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产业竞争力、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1.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促进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建成市级公立中医医院。2022年,全市1/3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10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中医药服务实现基层全覆盖。到2022年,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中医科,配备中医医师,创建15所市级基层示范中医馆。“十四五”期间,实现县市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全覆盖,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从2021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设120所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

2.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中医医院柔性引进省内外高层次人才,每个公立中医医院均建立2-3个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中医药类、康复类等专业,开办传统中医班,培养中医药技术人才。开展第二届宣城市名中医评选工作。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培养200名中医药实用人才。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作用。加强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开展第二周期重点中医药专科建设,再建成30个市级重点中医药专科、10个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1-2个国家级中医药特色专科。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中医药应急预警和传染病临床救治能力。

2.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和治未病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医药康复服务网络。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治未病科,规范设立治未病服务项目。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

3.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巩固国家社会办中医试点成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康复、医养结合、老年护理和特需医疗服务等中医机构。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创建国家和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十四五”期间,创建10个市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4.持续深化中医药改革。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实行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医保政策,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行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提高支付标准。做实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

(三)提升中医药产业竞争力

1.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十四五”期间,“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品种认定范围扩大到7个、经营主体达到15个以上,道地药材、特色药材生产示范基地达到10万亩以上。稳定恢复道地药材种植规模,每种道地药材建成良种繁育基地1个以上。延伸中药材产业链。积极引进中医药企业落户宣城,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打造宣城中医药特色品牌。发展壮大中药工业。

2.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用药需求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依法实行备案管理。加强中药生产经营企业管理。

3.推进新安医学创新发展。开展新安医学文献和历史典籍、名师经验整理。“十四五”期间,遴选20名省、市名中医和民间老中医作为宣城市中医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同时遴选60名师承人员,通过跟师学习,推进新安医学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各县市区均建设1个中医药文化宣传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建设中医药文化一条街和主题公园。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投入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公办中医机构建设,保证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市、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做好中药产业规划、实施等工作,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