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卫生监督局以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为抓手,对辖区内2家采供血机构开展了上半年工作督查。
此次督查,包括两方面重点内容,一是血液安全,重点检查了采供血机构血源管理、血浆的储存、原料血浆供应等情况;二是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重点检查了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医疗废物处理、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等情况。
督查发现,采供血机构在血源管理、血浆储存和原料血浆供应等方面能严格按照《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家采供血机构未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行为,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