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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发热患者就诊指南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2-0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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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233号),就我市发热患者就诊制定如下就诊指南:

一、对于仅有发热症状的患者

若出现发热症状,首先需要简单进行自我评估。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建议可先在家休息和观察。

(1)仅有发热症状,并且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

(2)年龄在60岁以下或5岁以上;

(3)不属于孕妇、慢性病患者或肥胖者。

在家期间应多喝水,可以服用一些减轻症状的感冒药。同时,采取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勤通风等措施,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防护。

二、对于有发热和其他伴随症状的患者

(1)在家观察休息后病情无好转;

(2)近期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患者,或去过有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的地区;

(3)孕妇,以及有心肺、肾脏等基础性疾病和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的人员。

建议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全市22所发热门诊和54所发热哨点诊室名单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往返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时,建议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并规范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到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时,请理解和遵守医疗机构发热患者诊疗流程和规范,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3.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和卫生,勤锻炼,多通风,从外面回家后及时洗手。

附件:1. 宣城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2. 宣城市开设发热哨点诊室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1. 宣城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 宣城市开设发热哨点诊室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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