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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通过!宣城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阅读次数: 作者:市卫健委办公室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2-1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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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全国爱卫会通报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宣城市顺利通过复审,再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同时,宁国市也被重新确命名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是城市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荣誉,也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城市品位、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按照程序,国家卫生城市自命名后每3年为一个复审周期,全国爱卫办将在周期内对复审城市随机进行一次明查或暗访式抽查。

自2017年5月首创首成国家卫生城市以来,我市坚持常态抓环境、重点抓建设、长效抓管理、落实抓考核、整体抓达标,持续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精准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建设水平,全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在长效管理和健康治理上下功夫、求突破,创新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快推进健康宣城“15+1”专项行动,全力赋能健康惠民,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健康安徽行动在我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全国爱卫会关于
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的通报
全爱卫发〔2022〕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相关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21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

复审和抽查结果表明,各地高度重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在获得国家卫生城镇荣誉称号后,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城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持续深化爱国卫生运动,为疫情防控奠定了扎实的环境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但个别城市在取得荣誉称号后,对卫生创建成果的巩固提升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有所滑坡,特别是一些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三小”行业和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较薄弱,日常卫生监管不到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整体卫生水平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存在一定差距。根据暗访和评审结果,现通报如下:

一、重新确认北京市房山区等270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重新确认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等234个乡镇(县城)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附后。

二、北京市通州区、北京市怀柔区、上海市青浦区、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嘉定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浙江省丽水市、浙江省舟山市、河南省驻马店市、重庆市大渡口区等10个城市(区)及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和云南省爱卫会,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复审成绩突出,予以表扬。

三、黑龙江省伊春市、上海市金山区、湖北省襄阳市、陕西省汉中市、河南省济源市、河南省永城市、湖南省津市市、四川省西昌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等9个城市(区),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面有所滑坡,予以批评。

附件:
1.2021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2.2021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2021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安徽)

马鞍山市、铜陵市、宣城市、宁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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