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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宣城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爱卫办 发布时间:2020-05-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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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爱卫〔2020〕2号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加快推进健康宣城建设,夯实爱国卫生社会动员基础。

一、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统筹协调和社会动员作用,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重点场所,关注薄弱环节,坚持专群结合,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学消毒消杀等工作,大力开展工作场所、城乡社区、市场、重点场所环境整治、家庭环境清洁和健康科普宣传等“爱国卫生六大行动”,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二、强化市区联动,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敏感词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要求、省爱卫办的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敏感词组织,与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同部署、同调度,建立健全宣传引导、调度督查和责任追究等复审工作机制,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广泛营造“大卫生、大健康”的舆论氛围。对标对表,全面完成复审资料建档,开展复审申报。组织开展市场、餐饮等“七小”行业、住宅小区等专项整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指导,突出重点问题对标对点“消号”。市本级、宁国市,组织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复核、病媒生物防制达标验收活动,接受全国爱卫办专家暗访评审,确保顺利国家卫生城市通过首轮复审。(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宣州区人民政府,宁国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健康融入,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行动

结合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健康城市“2020”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健康城市5大类、42项三级指标,按照“6+X”建设原则(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将健康城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加强全民健康管理和健康干预、开展建设效果评价,推进具有本地特色的“自选”动作),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健康社会、健康文化等各专项行动组各负其责,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10+1”行动。深化共建南京都市圈、对接长三角健康一体化发展,学习借鉴沪苏浙地区健康城市建设经验,坚持问题与群众健康需求双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强化重大项目带动,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等优秀案例,为健康宣城建设奠定基础。开展2019年度健康城市建设监测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法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文明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夯实健康基础,加快卫生(健康)“细胞”建设

结合健康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持续实施《宣城市卫生城镇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加大卫生村镇创建、健康“细胞”建设力度。对新申报的、命名届满的省、市级各类卫生村镇(社区)、卫生单位进行复评审活动。支持旌德县、泾县、郎溪县等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拟申报创建省级卫生镇12个,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先进单位。

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作为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抓手,推进健康融入所有。结合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制定下发《宣城市健康“细胞”测评标准(2020版)》和《宣城市健康“细胞”建设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各地结合健康促进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新推进健康“细胞”建设。适时命名宣城市健康“细胞”。(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五、坚持规划引领,启动实施“健康宣城行动”

根据“健康安徽行动”要求,坚持规划引领,加强政策融入,出台《健康宣城行动实施方案》、《健康宣城行动(2019-2030)》、《健康宣城行动考核方案》,成立健康宣城行动推进委员会和15个专家组,将“健康宣城行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完善行动推进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健康知识普及等15个专项行动,紧扣健康中国行动26项考核指标和2022年、2030年阶段目标,分解下达年度重点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统筹推进各项行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科协、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鼓励创新形式,多元化开展爱国卫生重点活动

各地要紧密结合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创新爱国卫生运动动员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广泛传播文明健康理念,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各县市区政府、市爱卫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以“防疫有我,爱卫同行”主题的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传播“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重点讲述爱国卫生运动历史、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意义、传承爱国卫生运动精神。以“改善环境共享健康”“向不卫生不文明的饮食陋习宣战”“和谐心态快乐生活”等重点专题,深入开展群众动员,不断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热潮。开展9月份第11个全省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推进爱国卫生法制进机关、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直及驻宣各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七、倡导干预并举,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贯彻《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宣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宣传干预并举,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在“世界无烟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无烟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党政机关率先,持续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提升戒烟门诊服务能力,加强控烟干预服务。组织开展2020年度成人烟草流行监测。(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等国家卫生城市职能单位、市直及驻宣各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八、坚持专群结合,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机制,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相合,组织开展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全市“除四害”活动,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区域、场所防制设施建设。完善城区监测网络,继续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防制技术培训、卫生城市督查测评活动。鼓励各类行业(场所)引进第三方公司市场化服务,提高“除四害”专业化水平。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标活动。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达标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一园两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九、突出乡村基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环境整治

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行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工作成果,抓好长效管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脏乱臭”现象不反弹。2020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消除旱厕,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实现“干净、卫生、整洁”和“六有一免”要求。

配合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季度战役安排,组织实施《宣城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垃圾、污水、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6-2020年)终期评估。(责任单位: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爱卫会)

十、坚持顺势而为,持续加强爱国卫生队伍建设

以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契机,努力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以实施“健康宣城行动”和“健康城市”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加强市爱国卫生与健康城市建设机构、市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防制、健康促进专业能力建设。完善市级卫生创建专家库,成立健康宣城工作推进委员会,多部门多学科组建健康城市建设、健康宣城行动指导专家组,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与评价、健康宣城行动监测评估工作培训。积极参与并分享长三角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城市建设、健康中国行动经验和实践案例。(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宣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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