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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切实保障复工复产企业严守“环境安全线”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2-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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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企业相继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环保管理措施,本着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环保“两手抓”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积极开展环评审批。主动服务项目落地,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现环评文件网上申报,通过“互联网+”,服务对象可以通过网络即时了解环评文件办理情况。主动对接相关建设单位,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在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协调解决好生态保护相关问题,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选址,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投产。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相关措施》,指导医疗机构建立规范的暂存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组织建立医疗废物转运收集体系,按照医疗废物收集时限要求进行收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收运。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环境监管,要求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过程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确保各类污染达标排放,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服务。市生态环境局深入企业,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充分交流,指导企业做好复产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查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维护状况,督促现场管理操作人员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科学制定管理台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针对企业环保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指导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升,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疫情发生前正常生产状态。同时,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生产企业指导和帮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各县市区分局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环保业务指导。自2月10日以来,市经开区陆续有企业开始复产,为提前指导企业做好复产前的环保工作,经开区分局自3日起便安排对开发区内相关企业进行走访问询,以及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复产前环保工作的注意事项,确保不因环保问题影响企业的复产复工。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充分交流,指导企业做好复产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查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维护状况,督促现场管理操作人员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科学制定管理台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抽调业务精干人员,配合县复工小组对申请复工的企业进行环保督导,及时了解辖区内企业复工后的生产经营状况,仔细查看企业废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池、排污口、在线监控数据等,确保企业复工后污染物治理设施同步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为落实畜禽集中屠宰,产品冰鲜上市要求,确保畜禽产品正常供应,泾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开展复产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

四是加强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督促复工复产的排污单位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抽测,发现超标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据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定点医院等医疗单位和有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处理环境监管,发现异常快报告、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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